关于成立中华中医药学会骨伤科分会青年委员会的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中华中医药学会章程》、《中华中医药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发掘、培育专业突出并有志于学会工作的年轻人,更好的加强骨伤科专业人才梯队建设,中华中医药学会骨伤科分会计划成立中华中医药学会骨伤科分会青年委员会。

一、青年委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

2、年龄在45岁以下;

3、从事本学科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4、热心学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联系和团结本学科专业工作者。

二、青年委员会人选推荐途径与程序

中华中医药学会骨伤科分会各省级分会、中华中医药学会骨伤科分会常务委员、国家级骨伤科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的专科负责人有资格推荐2-3名候选人。

申请人请于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http://www.cacm.org.cn/)下载《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请注明“中华中医药学会骨伤科分会青年委员会”,并请推荐专家签字。

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发至doctoryujie@aliyun.com,纸质版快递至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邮编100102),张军,于杰,01084739782010-84739194

截止时间20174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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