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旧性股骨颈骨折股骨头形态组织学改变及临床意义
摘要点击次数: 1647   全文下载次数: 983   投稿时间:1998-03-01    
作者Author单位AddressE-Mail
齐新生 南京铁道医学院附属医院,江苏南京210009  
樊克文 南京铁道医学院附属医院,江苏南京210009  
岳成斌 南京铁道医学院附属医院,江苏南京210009  
黄培林 南京铁道医学院,江苏南京  
期刊信息:《中国骨伤》2000年,第13卷,第4期,第213-213页
DOI:doi:10.3969/j.issn.1003-0034.yyyy.nn.zzz
基金项目:
中文摘要:对于未愈合的陈旧性股骨颈骨折的治疗,临床上一般根据X线表现和患者年龄选择假体置换或保留股骨术式。我们对未经切开复位的陈旧性股骨颈骨折、影像学检查股骨头无坏死的患者进行股骨头的形态和病理学检查,以期为手术治疗提供理论依据。1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自1992年12月至1995年12月收治未愈合的陈旧性股骨颈骨折25例,未经手术治疗,术前影像学检查未见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征象。男16例,女9例;年龄48~83岁,平均63岁。骨折时间5~68周,平均29周。患者均接受人工股骨头置换手术。
 
 
引用本文,请按以下格式著录参考文献:
中文格式:齐新生,樊克文,岳成斌,黄培林.陈旧性股骨颈骨折股骨头形态组织学改变及临床意义[J].中国骨伤,2000,13(4):213
英文格式:.[J].zhongguo gu shang / China J Orthop Trauma ,2000,13(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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